农业农村部印发《2026年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6年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农办农〔2025〕22号),旨在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管理,规范互联网经营农药行为,维护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管理,以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构建互联网农药规范经营长效机制。明确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和义务,压实互联网农药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与打击违法行为相结合,提高互联网农药经营管理水平,遏制互联网经营农药乱象,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用药安全。
重点任务
一、严查互联网农药经营资质。 严格落实互联网农药经营资质要求,重点针对无证经营、未及时备案、未公示证件等问题,要求互联网农药经营者必须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上线后按规定及时备案,并在显著位置完整公示许可证件载明的全部信息。杜绝以个人小额交易、产品技术推广等名义进行网上无证卖药。
二、规范农药产品信息展示。 严格按规定展示农药商标、登记证、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等农药标签全部信息,确保互联网展示产品信息与线下门店销售产品标签一致。杜绝以产品广告、配图说明、视频讲解等方式擅自修改农药产品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进行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
三、明确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 督促平台建立健全网络经营行为监督、农药信息展示、农药实名购买、交易记录保存、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严格核验其线上农药经营者资质,发现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产品未取得登记证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并向农药经营者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工作举措
制定负面清单。 组织修订限制使用农药名录,研究制定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对需要特定施药器械、使用技术要求高、易导致药害事故的农药品种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利用互联网经营。
构建长效机制。 建立互联网经营农药重点监测名单,健全问题产品查处机制,探索创设与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定期会商机制。
加大抽查力度。 将互联网经营农药产品纳入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抽查范围,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以助剂、叶面肥、生物菌剂等为名销售未登记农药,以破坏标签二维码、涂改生产日期等方式销售过期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协调联动。 强化跨部门协作,加强与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交流合作。强化部省协同和区域联动,推动下架线上违规产品与查处线下经营门店同步实施。
强化支持保障。 完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构建互联网经营农药监管数据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指导开发完善互联网经营农药资质核验、产品巡查等信息化工具。
推动社会共治。 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宣传培训,建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期一年。
来源:农业农村部
耕读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