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26年8月25日08:3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及联网的各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组织开展最低收购价稻谷竞价交易。

一、交易安排

交易采取网上公开竞价方式进行,销售价格等级差40元/吨。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交易日的实际销售数量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

下载附件:2026年8月25日最低收购价稻谷销售清单

二、交易资金

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转作货款。

参与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保证金按照《民法典》定金的原则处理。

收款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三、交易资格

买方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

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买方企业不得违规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与竞买,也不得违规代其他企业竞买。

四、质量与看样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开具《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五、交割、验收与结算

  • 买方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全额货款汇入指定账户
  • 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库期暂定60天(日历天)
  • 同一买方在同一库点、同一批次购买粮食数量在2000吨(含)以上的,付款期、出库期可延长15天
  • 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食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

来源: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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