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五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九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以下品种予以审定及撤销审定。

审定品种(共209个)

  • 小麦品种:扬麦59等157个小麦品种通过审定
  • 水稻品种:长田优2124等28个水稻品种通过审定
  • 玉米品种:高歌856等21个玉米品种通过审定
  • 棉花品种:中棉所97等3个棉花品种通过审定

撤销审定品种(共40个)

  • 水稻品种:惠两优1818等品种被撤销审定
  • 小麦品种:豫教6号等24个小麦品种被撤销审定
  • 玉米品种:新玉52号等15个玉米品种被撤销审定

执行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撤销审定品种停止生产、广告,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

附件下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50号(OFD格式)


来源: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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