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辉丰生物(上海)有限公司发布一份专利维权严正声明,在农资行业引发强烈震动。公司自称是发明专利具有增效作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组合物(专利号ZL201610643411.1)的权利人,该专利覆盖噻苯隆+芸苔素内酯或其衍生物的组合。

28张登记证:是护城河还是绞索?

声明的核心诉求非常明确:要求国内已登记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对已售产品召回、封存。更关键的是,声明直接点明:国内现有28个相关复配登记,均在该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28张登记证,意味着28家企业的产品线可能面临停售风险。这些企业为获取登记证投入了大量时间和资金,如今一纸专利声明就可能让这些投入化为泡影。

专利维权还是市场独占?

从法律角度看,专利权人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这一事件引发更深层次的行业思考:当某一有效成分组合被一家企业通过专利锁定,其他企业即使合法取得了农药登记证,也可能无法实际生产和销售。

这实际上触及了农药行业一个深层矛盾——登记证与专利权的冲突。企业花费大量精力获得登记证,但如果专利权人主张权利,登记证就可能变成空头支票。

对行业的连锁影响

如果辉丰生物的维权主张得到法律支持,将产生多重影响:

对涉事企业:28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可能被迫下架,前期研发和登记投入面临沉没成本。

对渠道经销商:库存中的相关产品可能面临召回,资金和库存压力骤增。

对种植户:可能面临部分产品断供,需要寻找替代方案。

对行业趋势:这一事件可能加速农药企业对专利布局的重视,从拼登记证数量转向拼专利质量,行业竞争维度或将升级。

呼唤更清晰的制度边界

这一风波也暴露出当前农药管理制度中专利权与登记制度之间的灰色地带。监管部门是否需要在登记审批环节增加专利审查前置?是否需要建立专利权人参与登记审批的异议机制?这些问题值得行业深思。

在农药登记证堆成山的当下,如何让专利保护和登记管理形成良性互动,而非相互掣肘,是行业健康发展必须回答的问题。


来源:农资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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