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第四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行动在江苏省徐州市举办。本次活动由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主办,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来自全国种业管理系统、司法机关、科研院所、种业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的260多名代表现场参加。

活动以“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激励育种原始创新”为主题,通过开展专家解读、沙龙研讨、专题培训、现场咨询、田间观摩、发布倡议书等系列活动,落实品种全链条管理推进会精神,全面系统宣贯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EDV制度),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EDV制度背景

2021年新修改的《种子法》建立了EDV制度,进一步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2025年新修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明确了EDV制度实施步骤和办法。2026年6月,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一批农业植物EDV制度实施目录,涵盖水稻、小麦、棉花等10种作物,配套发布判定指南、判定阈值、鉴定机构条件,标志着我国EDV制度从法律规定迈向实施阶段。

EDV制度建立了原始品种权人与EDV品种改良者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助于遏制修饰育种,破解品种同质化的行业痛点,引导种业创新资源向原始创新集聚。

品种保护现状

截至2025年底,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累计申请量达10.9万件,授权量达4.3万件,申请量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但与国际种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品种权申请仍呈现“数量增长型”特征,部分申请质量不高,存在“重保护、轻运用”的问题。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种业振兴从“五年见成效”迈向“十年实现重大突破”的关键阶段,也是从新品种保护大国向强国迈进的重要窗口期。下一步,品种保护工作将坚持严的基调、实的举措,加大诚信监管力度,引导理性申请,保护优良品种,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微观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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