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十七次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会议审核,决定对东单60号等61个玉米、水稻、小麦、大豆品种撤销审定,对敦玉328等124个玉米、水稻品种撤销引种备案,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审定及引种备案的品种停止生产、广告,自撤销公告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

附件:
1. 撤销审定品种信息目录
2. 撤销引种备案品种信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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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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