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8日【14:00】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中央储备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资讯 · 公告 · 发布 2026-10-07 08:54 · 浏览 111
受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委托,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2026年10月8日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中央储备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一)交易品种、数量、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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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及数量:2022年产稻谷,数量4173吨;2023年产稻谷,数量643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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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8日14:00开始销售。交易会员通过互联网远程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
(二)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非会员企业可提前与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联系办理入会。
(三)交易方式
采取网上竞价交易方式,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起拍价格(底价)开始报价,粮食按每吨5元递升报价。
二、质量标准
本次交易清单所示等级、水分、杂质等均为参考,出库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不对水、杂等进行增扣量,不执行等级差价。价格为卖方散粮汽车板价。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一经确认,粮食成交后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三、保证金及手续费
- 交易保证金:10元/吨
- 履约保证金:300元/吨(于交易前一天到账)
- 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无法参与交易。
- 成交后,交易市场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买方交易手续费。
收款单位: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收款账号:20323999900100000675951
四、合同签订
交易合同自系统确定竞价成交之日起生效。交易结束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通过交易系统网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五、交割与结算
- 货款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自然日)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交易市场指定银行账户。
- 粮食成交价格为卖方散粮汽车板价。
- 买方提货时需出具出库通知单原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粮食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中央储备粮或最低收购价粮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
六、其他
-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央储备稻谷竞价销售黑龙江分公司专场交易细则》《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相关规定执行。
- 咨询电话:0451-51117317、51117318(交易部);0451-51117328(财务部)
来源: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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