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7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资讯 · 政策 · 发布 2026-10-08 08:58 · 浏览 46
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焦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农业特色产业需求,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2027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现予印发。
一、申报内容
纳入2027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
- 资源保护类项目
- 品种培育类项目
- 基地与平台建设类项目
- 种业监管类项目
二、申报主体与条件
- 申报主体包括事业单位、企业。企业须注册一年以上,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生产经营经验,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
- 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是在编在职人员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 同一申报主体仅限申报同一项目1次。
- 近三年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或违法行为。
- 须具备申报项目立即开工的条件。
三、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登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金融支农综合应用平台(https://czjrzn.gdagri.gov.cn/nytzj/#/),申报端口为"种业振兴行动"。
-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28日17:00
- 网上申报审核日期:2026年9月30日17:00
纸质材料:一式九份,由项目推荐单位于2026年10月8日17:00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
-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11房
- 联系人:苗运豪 020-37288961;黄育琴 020-37288401
四、评审程序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申报截止后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项目。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申请财政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奖金津贴福利、企业担保金和弥补亏损、修缮楼堂馆所、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等支出。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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