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评专家。

一、征集范围

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子管理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从事种子质量检验、实验室管理及质量体系运行等相关领域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能够依法、公正、客观地履行评审职责。

(二)申报专业须为本人所学或从事专业,且从事种子检验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熟悉考核程序和技术规范,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同等专业水平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5年,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满8年,或取得该专业领域对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职业资格并执业满5年。

(三)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素养,熟练掌握种子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检验机构考核规范,精通检验技术与实验室管理业务,能够独立出具评审报告或意见。

(四)身体健康。

(五)无违法犯罪或不良信用记录。

已入选农业农村部同类专家库的人员,可以直接纳入本次专家库。

三、工作职责

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考核现场考评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

(一)审查参评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能力验证结果、检验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实地核查实验室场地环境、仪器设备、人员配置、检验流程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三)秉持客观公正原则,撰写现场考评工作报告;

(四)完成考核机关交办的其他与种子检验机构资格考核相关的技术性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请人于2026年8月31日前登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库管理系统,进入"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评"专题在线申请,完整填写所有申请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主要业绩等附件材料。

(二)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和线上考试。省农业农村厅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并统一组织线上政策理论考试。

(三)公示。经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及考试合格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专家库。

联系人:戴丽敏;电话:0551-62930620。


信息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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