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第六届安徽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十四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撤销皖稻65号等141个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审定,现予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广告,自公告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

附件下载

下载附件:安徽省第六批撤销审定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目录


信息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评论
请先登录后评论 登录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