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关于做好2026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资讯 · 政策 · 发布 2026-08-16 20:07 · 浏览 25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6〕162号)文件精神,按照铁岭市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开原市实际,现将落实2026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内容
(一)补贴范围
二轮土地承包在册耕地上种植的玉米、大豆(包括黄大豆、黑大豆、青大豆)、水稻,享受本补贴。将正常管理的复种、间种、套种大豆和玉米纳入补贴范围。
不纳入补贴范围的情形:
- 大豆、玉米与果树、苗木花卉间种(套种)的
- 大豆播种日期在7月20日之后的
- 在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和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
- 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种植的
(二)补贴对象
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补贴应发放给实际生产者,有土地流转书面协议的从其协议。
(三)补贴标准
根据铁岭市核定下达的补贴额度和开原市提供的补贴面积,分作物测算确定补贴标准,实行全市统一标准。为支持鼓励扩种大豆,大豆每亩补贴标准继续比玉米高400元。
二、优质大豆品种补贴
对通过国家和省级审定、适宜在当地生态区种植的高油高产、高蛋白大豆品种给予支持。
- 高油品种:脂肪含量应达到21.5%(2024年以后审定的品种达到22%)
- 高蛋白品种:蛋白含量应达到43%(2024年以后审定的品种达到45%)
- 补贴标准:每亩优质大豆品种补贴标准不超过35元
- 补贴对象:当季购买经国家或省级审定的优质大豆品种,在在册耕地上种植,并纳入今年大豆生产者补贴范围的实际生产者(不含自留种的生产者)
- 购买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15日
三、补贴面积核实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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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申报核实:补贴对象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补贴基础数据,村委会核实汇总后向乡镇政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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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示:公示补贴农户姓名、补贴面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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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汇总报送: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汇总以正式文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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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资金发放:通过"一卡通"系统审核后提交代发金融机构发放,原则上10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民的银行卡(存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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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数据公示: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时间节点
- 7月25日前:完成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并上报
- 10月31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 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及补贴发放进度调度表、绩效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开原市松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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