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河南省启动202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资讯 · 政策 · 发布 2026-08-17 08:10 · 浏览 28
文号: 国粮粮〔2026〕224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河南省启动202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26〕79号)收悉。根据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自2026年8月11日起在河南省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202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政策要点
- 启动时间: 2026年8月11日起执行
- 执行区域: 河南省内符合条件的地区
- 最低收购价: 国标三等小麦1.19元/斤(即2380元/吨),以到库价计
- 执行期限: 至2026年9月30日止
- 执行主体: 中储粮为执行主体,委托收储库点按规定收购
政策背景
河南省是我国小麦第一大省,2026年夏收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8500万亩以上。今年新麦上市以来,部分地区市场收购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触发托市收购启动条件。河南省成为2026年主产区中第一个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省份。
托市收购的启动,将为种粮农户提供价格"安全地板",保障种粮基本收益,稳定市场预期。
信息来源: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评论
请先登录后评论
登录
耕读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