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实现出境种质资源备案信息互联互通,促进种质资源国际交流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海关总署于2026年7月14日联合发布第1031号公告,决定优化农作物、林草种质资源出境管理。该公告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告核心内容

公告明确,此次优化出境种质资源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出境种质资源备案信息互联互通,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流程协同,简化出境审批程序,提升种质资源国际交流合作效率。

根据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局(FAS)发布的报告,此次措施并未改变中国种质资源出境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而是在现有制度基础上优化了行政程序,主要涉及备案信息共享和部门间协同流程的改进。

对种业的影响

该公告的发布将进一步便利国内优质种质资源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于推动种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通过加强备案信息管理,也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国家种质资源安全,防止珍稀种质资源的非法外流。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局(F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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