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自2026年8月5日起,在江西、湖南省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2026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该批复依据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相关政策规定,同意中储粮公司请示,在相关地区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江西、湖南是我国早籼稻主产省,此举将对稳定早稻市场价格、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发挥重要作用。

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启动,意味着当市场早籼稻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中储粮等委托收储企业将按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形成市场价格"托底"效应,防止"谷贱伤农"。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评论
请先登录后评论 登录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