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近日发布《关于征求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意见的函》(农农(农药)〔2026〕51号),拟研究出台《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2026版)》,对列入清单的农药相关产品(仅作为卫生用农药使用除外),禁止利用互联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

此举旨在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意见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 电子邮箱:pmd@agri.gov.cn
  • 传真:010-59191875
  •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邮编:100125)

附件《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2026版)》可从下方链接下载:下载附件

来源: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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