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规〔2026〕7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26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6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坚持农用优先、就近利用、多措并举、发展产业,推进以秸秆还田肥料化为主,能源化、饲料化为辅的"一主两辅"利用方式,扩大秸秆还田离田作业和综合利用规模,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确保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秸秆科学还田。 以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等适宜大面积秸秆还田地区为重点,以2026年秋冬季为主要作业时间,紧盯玉米、水稻秸秆,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覆盖面。因地制宜集成推广各具特色的秸秆科学还田技术模式,在关键农时发布秸秆科学还田指导意见,构建农机农艺深度融合的综合技术方案。

(二)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 以县为单位,根据秸秆资源状况和加工利用能力,推动秸秆有计划、有组织、有标准收储和利用。鼓励就地就近科学布设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站点,大力发展企业自营、农民合作社兼营和经纪人专营等收储运服务网络,提高秸秆规模化收储和供应能力。

(三)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积极拓展秸秆饲料化利用方向,在草食畜牧业发达地区,提升秸秆饲料化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培育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发挥现有生物质电厂、生物质锅炉、秸秆压块站等能源化项目的秸秆转化作用。聚焦秸秆生产绿色甲醇、清洁制浆、非粮生物基材料等领域,积极开展招商引资。

(四)增强秸秆信息化管理效能。 依托全省自然资源空间地理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开展秸秆还田离田作业卫星影像与视频流数据的交叉比对应用,构建秸秆利用"监测—预警—核查—反馈"闭环管理体系。

(五)加快秸秆利用新技术研发应用。 聚焦秸秆"五化"利用,围绕秸秆低温快速腐熟、秸秆饲料高效转化、秸秆三素分离、秸秆生物转化、高效低损收储运等环节,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列入省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研发项目清单。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秸秆科学还田。 对玉米秸秆翻埋、碎混还田作业(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及以上)省级每亩补助30元,水稻秸秆翻埋(作业深度达到20厘米及以上)、旋耕还田作业(作业深度达到15厘米及以上)省级每亩补助20元。

(二)支持秸秆离田利用。 聚焦对哈尔滨空气质量影响大的区域,将哈尔滨9区9县、绥化1区9县、大庆4县纳入重点县范围。利用粮改饲项目支持草食畜养殖主体储备全株玉米青贮,补助标准为每吨青贮饲料最高不超过60元。

三、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底。其中,秸秆还田作业补助政策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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