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交易中心:8月12日公开竞价销售51.6万吨进口大豆
资讯 · 公告 · 发布 2026-08-12 12:26 · 浏览 53
受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委托,2026年8月12日13:3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及联网的各省(区、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组织开展进口大豆竞价交易。
一、交易安排
| 时间 | 品种 | 数量(万吨) | 生产年限 | 标的分布 |
|---|---|---|---|---|
| 2026年8月12日13:30 | 进口大豆 | 51.6 | 2022、2023、2024、2025 | 天津、山东、河南、浙江、重庆、四川、湖南、广西 |
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交易日的实际销售数量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本场报价递增度:10元/次。
二、交易价格
本次竞价交易的进口大豆价格类型为卖方散粮车板交货价,不执行水分、杂质等增扣量,筛下物随大豆一起出库,交货地点为卖方库内交货,卖方负责装货。
三、交易资质
(一)国家有关部门统计的国内大豆压榨企业或饲料加工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二)具有大豆压榨能力,或具有用于饲料的膨化大豆(膨化大豆粉)加工能力(即该企业具有进口大豆处理产能)。
(三)具备进口大豆加工资质并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官网《全国进口粮食加工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交易资金
参与拍卖前买方应支付保证金220元/吨(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合同生效后买方就成交标的在2个工作日内追加220元/吨履约保证金。
五、特别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物为转基因产品,买方只能用于加工,不得进行转卖。买方应严格遵守《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承运人应当经营信誉良好、承运工具固定且密封性能优良、配备全程运输轨迹定位系统、防撒漏制度措施完备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看样时间
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
信息来源: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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