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2026年第4号)
资讯 · 公告 · 发布 2026-08-16 20:07 · 浏览 24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 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2021年第2号修改)和《2026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安排细则》《2026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安排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5年第5号)、《202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额交还
持有2026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
- 小麦、玉米、大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
- 棉花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交还
- 食糖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二、再分配申请条件
获得2026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在8月底前已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6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三、申请时间与流程
申请企业需在9月1日至15日向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再分配申请材料。
- 粮食、棉花: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填写并提交,各省于9月18日前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报商务部
- 食糖:各省商务主管部门于9月1日至15日接收企业申请材料,9月18日前汇总转报商务部
四、再分配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用户交还的配额按照先来先领方式进行再分配,9月30日前将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分配到最终用户。
五、组织实施
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再分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及各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由商务部及各省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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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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