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4号公告,就2026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一、配额交还

持有2026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

  • 小麦、玉米、大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
  • 棉花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交还
  • 食糖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

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二、再分配申请

获得2026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在8月底前已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6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申请企业需在9月1日—15日向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再分配申请材料。

三、转报与分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于9月18日前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用户交还的配额按照先来先领方式进行再分配,9月30日前将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分配到最终用户。

四、组织实施

  • 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再分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组织实施
  • 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由商务部组织实施

附件

下载:202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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