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硝基类肥料管控工作的通知》,对硝基类肥料的流通、储存、使用等环节提出规范管控要求。

主要变化

1. 废止旧规,优化治理

废止此前相关管理文件,对管控要求进行优化调整。

2. 全链条规范

明确要求硝基类肥料在流通、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加强规范管控。

3. 安全与农用平衡

硝基类肥料处于"农用刚需"与"安全风险"的交叉地带,此次通知旨在平衡农业生产需求与安全管理要求。

背景说明

硝基类肥料因其含硝态氮,具有肥效快、适合作物追肥等特点,在农业生产中应用广泛。但同时,硝基类肥料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此次新疆出台管控通知,有利于提升农资流通安全治理水平,保障农业生产用肥安全。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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