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第1049号公告:农药标签二维码新规11月1日起施行,第2579号公告同步废止
资讯 · 法规 · 发布 2026-08-23 08:23 · 浏览 31
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049号公告,对农药产品标签二维码管理作出新规定。
核心要点
1. 实施时间
自2026年11月1日起,农药产品标签上应当标注符合规定的二维码。
2. 旧规废止
农业部第2579号公告同时废止。
3. 二维码内容要求
制剂标签通过二维码识别原药(母药)登记证号及生产企业名称。
4. 唯一性要求
标签二维码必须具有唯一性,一个标签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销售包装单位。
5. 企业缓冲期
企业需在不足三个月的缓冲期内调整标签与追溯系统,确保符合新规要求。
背景说明
此次公告是对农药标签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过二维码追溯体系的建立,可实现农药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的信息追踪,有助于打击假冒伪劣农药、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来源:农业农村部
评论
请先登录后评论
登录
耕读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