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59号:批准4种进口兽药产品再注册
资讯 · 公告 · 发布 2026-09-09 00:09 · 浏览 136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农业农村部批准以下4种进口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和变更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P株)
批准美国法玛威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P株)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有效期至2031年9月6日。
二、泰乐菌素注射液
批准保加利亚标伟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泰乐菌素注射液在我国再注册,商品名称由“泰乐威B-50”修订为“泰乐威”,有效期至2031年9月6日。
三、鸡传染性喉气管炎活疫苗(A96株)
批准印度尼西亚美迪安有限公司生产的鸡传染性喉气管炎活疫苗(A96株)在我国再注册和变更注册,规格新增2000羽份/瓶,有效期至2031年9月6日。
四、D-氯前列醇钠注射液
批准西班牙奥维赫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D-氯前列醇钠注射液在我国再注册和变更注册,生产厂变更为西班牙奥维赫罗制药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31年9月6日。
此前发布的上述兽药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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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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