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1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印发农农(农药)〔2026〕39号通知,就修改《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8月21日

这是该要求自2017年11月施行以来的首次系统性重构,也是2025年新修订《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在操作层的全面落地。三条主线清晰可辨:保护创新、出清同质、打通流转。

六年保护期:四道闸门锁死搭便车

新化合物六年数据保护的法源是《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本次修订稿新增三条,把原则转化为可执行的四道闸门:

  • 闸门一:捆绑申报。 六年内提交自有数据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原药和制剂登记申请,并提供标准品和样品。
  • 闸门二:双完整授权。 使用授权资料申请登记的,原药和制剂须分别获得对应登记证持有人的完整授权。
  • 闸门三:授权质量不降格。 生产工艺路线、质量控制指标须优于或与授权资料相同。
  • 闸门四:含量天花板。 六年期满后申请原药登记,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已登记最高含量。

配套的登记种类按保护期重构为A/B/C三类:A类须提交全套试验资料;B类(六年内获完整授权者)试验资料基本全免;C类(保护期满后)仅需一般资料和产品化学资料。创制与跟随的成本差被大幅拉开。

登记证可以卖了:从静态资质到可交易资产

相同农药认定制度整体退出,原认定规范及定义全部删去。跟随登记的启动时点被锁定——须在对照产品取得登记后才能进行登记试验备案。

更重磅的是,登记资料转让通道首次开启:新农药研制者可转让已取得的登记资料,农药生产企业可向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范围的企业转让。受让方获发新证同时注销转让方登记证,五年内不得再次转让。登记证由此从静态资质变为可计价、可交割、带防炒作机制的资产

收紧与减负并行

收紧端三处硬约束:新剂型/新混配/新含量须提交必要性佐证;含量设定被纳入数量纪律(间隔不小于5%或50克/升);添加指定助剂的产品须提交四类登记试验资料。

减负端同样明确:申请资料全面电子化,纸质原件取消;登记延续删去多项材料,制剂企业延续成本实质下降。

品类信号:家庭园艺首获独立身份

卫生用农药由两类变三类,新增家庭园艺用农药,限定在居民房前屋后、阳台等有限空间内不经稀释直接使用的低毒或微毒产品。同时,植保无人飞机喷雾写入术语,为飞防施药方法的登记预留了定义接口。

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获得差异化制度红利,化学农药严、生物农药通的分类管理框架正在成形。


信息来源:世界农化网/农业农村部,原标题《中国农药登记政策大修:新化合物六年保护落地,登记证可以转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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