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经第五届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主任委员会议审核,决定撤销审定185个品种,其中:

  • 玉米品种 110个
  • 小麦品种 39个
  • 棉花品种 24个
  • 大豆品种 9个
  • 稻品种 3个

现予公告。

撤销审定的品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广告,自本公告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

下载附件: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撤销部分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公告(第十五批).pdf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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