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6年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典型案例
资讯 · 公告 · 发布 2026-08-19 00:08 · 浏览 25
近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6年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典型案例。其中,种业相关案件1起。
秦皇岛市抚宁区某农资店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案
案情简介: 2026年3月19日,抚宁区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检查发现某农资店经销的玉米种子适宜种植区域不包括本地区。依据农业农村部规定,认定为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的行为。抚宁区农业农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40元,没收违法玉米种子16袋,罚款268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未经审定的种子品种超出适宜生态区,容易因气候、水土不匹配引发连片减产,给农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本案查处及时切断违法种子流通,避免大面积农户种植风险,防止局部粮食减产演变为区域性农业损失,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根基。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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