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72号:防范马铃薯斑纹片病菌传入,暂停相关国家种薯等繁殖材料进口
马铃薯斑纹片病菌正在叩响国门,中国果断拉起了检疫防线。
近日,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2026年第72号公告,宣布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检疫措施,防范马铃薯斑纹片病菌(Candidatus Liberibacter solanacearum)传入我国。
为何此时出手
近期,中国海关多次在产自意大利、韩国等国家的进境植物种子中检出这一检疫性有害生物。该病菌可对马铃薯、番茄、胡萝卜等茄科和伞形科寄主植物造成危害,严重影响作物产量和品质。为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两部门依据《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采取紧急检疫措施。
核心措施
暂停进口审批:暂停办理产自马铃薯斑纹片病发生国家和地区马铃薯种薯等繁殖材料的生产用种检疫审批;同时暂停办理产自意大利、韩国的番茄、辣椒、胡萝卜、芫荽、旱芹、荷兰芹种子等繁殖材料的生产用种检疫审批。
出口前强制检测:相关种苗出口前,植物检疫主管部门须抽取代表性样品,采用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27号(ISPM No.27—DP21)规定的PCR方法检测,确认不带该病菌,并在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中注明相关内容。
转口贸易规范:经第三国或地区转口输华的种苗,按是否受有害生物污染分类出具检疫证书,确保来源可溯、风险可控。
口岸与田间联动:各海关审核植物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发现证书不符合要求或检出病菌的,依法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植物检疫机构加强种苗隔离试种和引进后疫情监测,发现疫情立即依法处置。
意义
此次公告将检疫关口前移至进口审批与出口前检测环节,构建起"源头审批—出口检测—口岸查验—田间监测"的全链条防线,对保障我国种业安全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下载:
- 公告正文(PDF)
- 马铃薯斑纹片病发生国家和地区名单(DOCX)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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