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72号:暂停进口携带马铃薯斑纹片病菌的植物繁殖材料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2026年第72号公告,针对进口植物种子中反复检出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马铃薯斑纹片病菌(Candidatus Liberibacter solanacearum),采取一系列植物检疫措施。
病原背景
马铃薯斑纹片病菌可危害马铃薯、番茄、胡萝卜等茄科和伞形科寄主植物,严重影响作物产量和品质。近期中国海关在来自意大利、韩国及其他国家的进口植物种子中多次检出该病原。
核心检疫措施
一、暂停相关进口审批
暂停从存在马铃薯斑纹片病菌的国家和地区(见附件)进口马铃薯种薯及其他用于生产目的的植物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
暂停从意大利和韩国进口番茄、辣椒、胡萝卜、香菜、芹菜、欧芹种子及其他用于生产目的的植物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
二、附加声明要求
意大利和韩国的植物检疫主管机构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本国境内马铃薯斑纹片病菌发生情况信息。在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前,不会恢复来自无该病菌地区的植物繁殖材料的进口检疫审批。
出口前,意大利和韩国官方检疫机构须按照ISPM No.27-DP21规定的PCR检测方法对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确认货物不带该病菌。植物检疫证书须包含附加声明:"本批植物繁殖材料产自无马铃薯斑纹片病菌地区,出口前经检测未发现该病菌。"
三、第三国转口要求
经第三国或地区转口至中国的植物繁殖材料,若仅在第三国储存或拼箱且未感染检疫性有害生物,第三国检疫机构须签发转口植物检疫证书,并附原件植物检疫证书或经认证的副本。
若在第三国被检疫性有害生物污染,第三国检疫机构须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测,确认货物不带该病菌后方可签发证书。
四、口岸查验与后续监管
各海关将对相关国家来源的植物繁殖材料审查核实随附植物检疫证书,并对货物实施植物检疫查验。如证书不符合要求或检出该病菌,货物将依法退回或销毁。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植物检疫机构将加强隔离试种和入境后疫情监测,一旦检出该病菌,立即采取法定措施。
涉及的国家和地区
附件列出的存在马铃薯斑纹片病菌的国家和地区涵盖:
- 非洲:摩洛哥、突尼斯
- 亚洲:以色列、土耳其、韩国
- 欧洲:芬兰、法国、德国、挪威、西班牙、瑞典、奥地利、英国、比利时、爱沙尼亚、希腊、意大利、葡萄牙、塞尔维亚、捷克
- 北美洲:墨西哥、加拿大、美国
- 中美洲: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
- 南美洲:厄瓜多尔、秘鲁
- 大洋洲:新西兰、澳大利亚(诺福克岛)
该名单将根据海外疫情发展和口岸截获情况动态更新。
本公告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耕读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