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6—2030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的通知
资讯 · 公告 · 发布 2026-08-19 04:10 · 浏览 30
为加强“十五五”时期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强化官方兽医培训,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2026—2030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
主要目标
到2030年,课程资源体系更加完备,部、省两级网络培训课程的年度更新量分别不少于16个学时;培训覆盖面持续扩大,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完训率均达到100%;培训质量稳步提升,全面推行现场实操培训,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考核体系。
分类推进培训考核
一、岗前培训:重点培训履行动物检疫职责必备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现场实操技能以及职业道德规范。2026年每人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含线上培训),其中线下理论培训不少于16学时;2027年起不少于48学时,其中线下理论培训不少于16学时,现场实操培训不少于16学时。
二、岗前考核: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市、县级具体组织实施。2027年起增加现场实操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三、在岗培训:重点培训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新知识、新要求。2026年每人不少于32学时;2027年起不少于40学时,其中现场实操培训不少于8学时。
四、在岗考核:实行理论知识与现场实操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年度考核成绩按照理论知识考核占80%、现场实操考核占20%计算。
强化师资队伍
加强官方兽医师资选拔、培训和动态管理,完善国家级、省级师资库。国家级师资优先从省级师资选拔,每名授课人员每年应承担不少于4学时的官方兽医培训任务。国家级、省级师资库人员在“十五五”期间参加轮训不少于2次,单次轮训不少于24学时。
丰富培训资源
编写全国官方兽医培训教材,推进线上培训和资源共享,建设实操培训平台。依托辖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申报点等现有资源,打造集现场教学、实操演练、技能考核于一体的专业化实训平台。
发文日期:2026年8月10日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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