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决策部署,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起草了《2026年黑龙江省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月19日至8月29日

意见反馈邮箱:zyglc2025@163.com

联系电话:0451-82600230

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种业振兴行动决策部署,以优势种业企业为依托,坚持自主创新、先推后补、市场导向、统一实施、精准补贴的原则,对单产水平高、优质专用性好、推广潜力大的大豆、玉米和水稻品种给予补助,一体化推进品种选育和推广。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是持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优先支持2025年研发投入(含科企联合研发)100万元以上的种业企业。允许注册地不在黑龙江省的种业企业申报。

申报品种需为2018年1月1日以后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且允许在黑龙江省合法推广种植的我国自主培育的大豆、水稻、玉米品种。2025年大豆和水稻品种推广面积达到10万亩(含)以上,玉米品种推广面积达到20万亩(含)以上,同时各品种2026年推广面积相较于2025年增幅不低于10万亩。

补助标准

采取"先推后补"方式。单品种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500万元(新增推广面积补助每亩不超过30元),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

  • 2023年(含)以后审定的品种,2026年大豆、水稻品种推广面积≥20万亩,玉米品种推广面积≥30万亩,每个品种补助资金300万元。
  • 2018年(含)以后审定的品种,2026年大豆、水稻品种推广面积≥50万亩,玉米品种推广面积≥80万亩,较2025年新增推广面积不低于15万亩,每个品种补助资金400万元。

若大豆粗脂肪含量≥22.0%,水稻食味评分≥87分,玉米粗淀粉(干基)含量≥75.0%,则每个品种增加补助资金50万元。

附件下载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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