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决策部署,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优良品种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中的重要作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起草了《2026年黑龙江省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8月29日

意见反馈邮箱:zyglc2025@163.com

联系电话:0451-82600230

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种业振兴行动决策部署,以优势种业企业为依托,坚持自主创新、先推后补、市场导向、统一实施、精准补贴的原则,对单产水平高、优质专用性好、推广潜力大的大豆、玉米和水稻品种给予补助,一体化推进品种选育和推广。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条件

  • 须持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 优先支持2025年研发投入(含科企联合研发)100万元以上的种业企业
  • 允许注册地不在黑龙江省的种业企业申报

申报品种条件

  • 2018年1月1日以后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且允许在黑龙江省合法推广种植的我国自主培育的大豆、水稻、玉米品种
  • 2025年大豆和水稻品种推广面积达到10万亩(含)以上,玉米品种推广面积达到20万亩(含)以上
  • 各品种2026年推广面积相较于2025年增幅不低于10万亩

补助标准

采取"先推后补"方式,单品种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500万元(新增推广面积补助每亩不超过30元),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

类别 审定年份 2026年推广面积要求 补助金额
第一类 2023年(含)以后 大豆/水稻≥20万亩,玉米≥30万亩 300万元/品种
第二类 2018年(含)以后 大豆/水稻≥50万亩,玉米≥80万亩,较2025年新增≥15万亩 400万元/品种

拟补助品种若大豆粗脂肪含量≥22.0%,水稻食味评分≥87分,玉米粗淀粉(干基)含量≥75.0%,则每个品种增加补助资金50万元。

实施程序

  1. 企业申报:种业企业自主申报,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种子年度销售数量、品种推广面积进行专项审计
  2. 综合评价: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会审核,分类排序择优遴选
  3. 资金拨付:经农业农村部备案确认并通过省政府批准后拨付

附件下载2026年黑龙江省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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