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联合收紧种薯及蔬菜种子进口检疫新规,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资讯 · 政策 · 发布 2026-08-24 00:06 · 浏览 28
中国海关总署(GACC)与农业农村部(MARA)于2026年5月26日联合发布新的植物检疫措施,旨在防止 Candidatus Liberibacter solanacearum(CLso)细菌传入中国。该措施已于2026年8月1日正式生效。
新规核心内容
CLso是一种影响茄科和伞形科作物的细菌,寄主包括马铃薯、番茄、辣椒、胡萝卜、芫荽、芹菜和欧芹等作物。此前,中国海关已在来自意大利和韩国的进口种子货物中检测到该病原体。
根据新规要求:
- 暂停种薯进口:来自发生CLso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的马铃薯种薯及其他种植用繁殖材料,暂停进口审批。
- 暂停蔬菜种子进口:来自意大利和韩国的番茄、辣椒、胡萝卜、芫荽、芹菜和欧芹的种子及其他繁殖材料,暂停进口审批。
- 有条件解禁:来自意大利和韩国的进口可在源自认可的无虫害区域的情况下解除暂停,但须经中国主管部门评估。
检疫认证要求
出口前,相关国家的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须采用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27号(ISPM No. 27)中规定的PCR检测方法(DP21诊断协议)进行检测,确认不含CLso,并在随附植物检疫证书中包含必要的声明。
对于经第三国或地区转运的货物,中国将根据货物是否暴露于潜在的害虫污染,要求提供再出口植物检疫证书、支持文件或进行额外检测。
不适用情形
在新规实施日期前已离开原产国或地区的货物,不受此要求限制。
中国海关将审查植物检疫证书并对进口货物进行检验。文件不合格或被发现感染CLso的货物将被退回或销毁。农业和植物检疫主管部门还将加强入境后检疫种植试验和进口种植材料的监测。
该措施已于2026年6月4日通过WTO通知(通知号G/SPS/N/CHN/1387)通报世界贸易组织。
来源: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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